黃之鋒服刑時被要求蹲地受盤問 向懲教索償敗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2/27 14:13

最後更新: 2019/02/27 14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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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之鋒服刑時被要求蹲地受盤問,向懲教索償敗訴。(資料圖片)

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就重奪公民廣場,遭上訴庭一度改判入獄半年。黃指於東頭懲教所服刑時,遭懲教署職員要求他赤裸蹲地抬頭接受盤問。黃之鋒認為署方濫權及行政失當,他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懲教署索償1.6萬元。審裁官今日(27日)裁定黃之鋒敗訴,及需付221.5元訟費。

暫委審裁官裁決時指,黃之鋒的申索書只是籠統指控,並沒有足夠的詳情,黃之鋒稱蹲下被問額外的問題,感到難受和受侮辱,卻忘記曾被問的說話,令人難以致信。暫委審裁官又指,黃之鋒忘記被搜查的動作,但懲教署職員則記得是兩組蹲下動作,綜合證供,認為懲教署一方的案情較合理及可信,裁定黃之鋒敗訴。